- 苗栗造橋公園遭挖坑傾倒約5噸事業廢棄物
- 警方去年7月埋伏當場逮捕4人,後續再查獲3人
- 張姓主嫌號召同行車隊參與,共載運3車次
- 地下3.7公尺處另發現長期掩埋廢棄物
- 7人依非法清除廢棄物罪起訴,檢方請求從重量刑
- 扣案曳引車2輛及怪手1台聲請沒收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自然運動公園去年7月遭不法集團挖坑非法傾倒事業廢棄物。竹南警方於去年7月19日晚間獲報後,於20日凌晨2時許在現場埋伏,當場逮捕砂石車司機、怪手駕駛等4人,並查扣曳引車2輛及怪手1台。經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彭郁清指揮專案小組擴大偵辦,歷時近一年溯源追查,再將張姓主嫌等3人查緝到案,全案共7人遭起訴。
檢警調查,張姓主嫌本身也是砂石車司機,因見有利可圖,號召同行車隊參與,於去年7月間載運3車次一般事業廢棄物至公園傾倒,於第3次遭警方攔查。現場廢棄物約5公噸,包含生活垃圾、金屬物、土石及營建混合物等。經開挖發現,地下約3.7公尺處另有廢塑膠片、廢木材、廢水管及太空包等物,顯示集團長期以夜間、偏僻地點及機具掩埋方式規避查緝。
檢方偵結後,依非法清除廢棄物罪嫌將7人提起公訴,並審酌犯嫌將廢棄物棄置於民眾運動公園,破壞環境生態且未回復原狀,致行政機關需耗費公帑代為清除,犯後亦未繳納代履行費用,將個人犯罪成本轉嫁全民承擔,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扣案車輛及機具均聲請宣告沒收。警方表示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廢棄物來源及運輸路線,徹底斬斷犯罪鏈。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