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里港鄉代曾聰諭勾結包商,將1300噸廢棄物倒旗山農地
- 橋檢依違反《廢清法》起訴曾男、黃姓女包商及陳姓司機3人
- 廢棄物含污泥、塑膠袋、寶特瓶、玻璃、木板等
- 合法清除費用初估314萬餘元
- 陳姓工地主任等4人獲緩起訴
- 被告已清除完畢,檢方未沒收犯罪所得[4]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7家媒體報導)
橋頭地檢署今(14)日偵結屏東縣里港鄉民代表曾聰諭勾結營造公司,將排水溝清理工程產出的大量廢棄物非法傾倒至高雄旗山農牧用地一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曾聰諭、恒盛營造公司負責人黃采玲及陳姓司機3人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曾聰諭於2025年間向里港鄉公所申請排水溝清理工程,由恒盛營造得標。曾男與黃女為節省合法處理費,指示司機將清出的污泥、塑膠袋、寶特瓶、玻璃、木板等共約1300公噸廢棄物,載往高雄旗山區一處農牧用地傾倒堆置,面積約1310平方公尺。原本綠油油的良田瞬間淪為垃圾場,初估合法清除費用高達314萬餘元。
案經檢察官段可芳指揮保七總隊、高雄市刑大、旗山分局會同環保局偵辦。檢方認定曾聰諭涉犯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除廢棄物等罪嫌,黃女與陳姓司機涉犯非法清除廢棄物罪嫌,偵結後提起公訴。另對營造公司依法請求科處罰金。其餘涉案的陳姓工地主任等4人獲緩起訴處分。檢方表示,被告已將廢棄物清除完畢,因此未沒收犯罪所得[4]。
橋頭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強調,將持續結合警政及環保機關強力查緝,斷絕非法棄置廢棄物犯罪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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