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竹寮取水站旁堆置兩座舊衣垃圾山,長達5年未清
- 垃圾山距離伏流水管線僅數公尺,議員憂影響水質
- 涉案人2024年已被起訴,垃圾卻因「保存證據」未清除
- 環保局稱已發文詢問地檢署,後續將要求行為人清理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大樹區竹寮取水站後方,驚見兩座堆置長達5年的舊衣垃圾山,距離伏流水管線僅咫尺之遙。民進黨籍高市議員黃飛鳳今(18)日在議會總質詢時痛批,相關單位行政怠惰,要求環保局對地主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七河局)開罰並提出具體清運時程。
黃飛鳳指出,該處為水源保護區,供應大高雄七成用水。垃圾山是5年前遭人偷倒,2024年橋頭地檢署已起訴涉案當事人,但垃圾至今未清除。她質疑,相關人員以「保存證據」為由放任不管,但證據保存不應長達5年,且廢棄物若滲流至地下將影響水質。
環保局長張瑞琿答詢表示,已陸續發文橋頭地檢署,詢問是否仍需保存證據;後續將要求行為人及地主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進行清除,若行為人未清理,環保局將依廢清法第71條代為處理。
(新增公視新聞、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橋頭地方法院今(19)日明確否認曾以「證據保全」為由要求不得清理,強調自收案起即命被告儘速清除,從未阻止清運。法院表示,已收到環保局5月13日公文,將儘速回函確認「已無證據保全之必要」。
環保局長張瑞琿昨日答詢時稱已發文檢方詢問證據保全需求,今日則改口已於5月13日函詢橋頭地院。法院指出,被告潘姓涉案人已提出清運計畫,目前送環保局審議中,審查通過即可進行清運。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