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市立醫院2員工涉圖利資格不符廢棄物廠商
- 違法決標使廠商不法獲利97萬餘元
- 檢方起訴8名被告及3家公司
- 廠商得標後另涉違法貯存及不實申報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基隆市立醫院呂姓秘書、花姓員工辦理廢棄物清理標案時,明知某環保公司不具備清除甲類廢棄物資格,仍違法決標,使該公司不法獲利97萬餘元。基隆地檢署今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8名被告及3家公司。
檢方指出,基隆市立醫院廢棄物分為「事業活動產生的一般性垃圾」(甲類)及「一般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乙類)。去年底辦理標案時,投標廠商除須具備清除甲、乙類廢棄物資格外,還須經基隆市天外天焚化廠同意處理。呂男、花女及該環保公司李姓負責人明知該公司不具甲類廢棄物清除資格,且當時有其他合格廠商投標,仍違法決標,使該公司獲利97萬1989元。
該公司得標後,為處理廢棄物,先將廢棄物運至另一家環保工程公司違法貯存,再由不知情司機運至天外天焚化廠處理,使該環保工程公司獲利7萬多元。為隱匿不法,被告等人還進行不實申報及登載公文書。
全案經檢察官蕭詠勵指揮保七總隊及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偵辦,前後發動2次搜索,羈押呂男等6人。檢方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行使公務員職務上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呂男、花女及6名業者、員工共8人。涉案的科技環保公司、環保工程公司、環境企業公司,檢方建請法院科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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