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台中蕭男、李男與蔡男3人於2025年4月聚餐飲酒後,凌晨向留宿萬善祠的吳姓街友借火點菸遭拒,蕭男心生不滿,找來李、蔡助陣,3人持安全帽、徒手腳踢追打吳男,吳男屢次求饒倒地仍不停手,最後傷重送醫搶救7天不治。
法院審理認為,3人僅因借火小事圍毆素不相識的街友,手段冷血殘暴,被害人毫無招架之力,情節重大。判決刑度方面,兩家媒體報導有差異:ETtoday報導蕭男14年、李男10年6月、蔡男11年;聯合報則報導蕭男14年、李男16年6月、蔡男11年,其中李男刑度相差6年,屬同一判決的數據矛盾[2][1]。
ETtoday報導指出,李男已與被害人家屬和解40萬元並給付10萬元,蕭男與蔡男未賠償;蔡男事發當下有攙扶被害人、磕頭並拿衛生紙擦拭血跡,蕭、李則離開現場未送醫,法院認定蔡男已有悔意而減刑[2]。聯合報則補充,3人將吳男從萬善祠追打至六寶公園,又帶回萬善祠再打一頓,直到當天早上7點多吳男友人報案送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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