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車站地下道街友因財物糾紛遭圍毆致死
- 第1波毆打持續40分鐘,張男自行搬離
- 第2波圍毆中邱男以助跑飛踢張男
- 張男頭部鈍力性外傷,上午10時19分被發現死亡
- 吳男僅參與第1波且下手較輕,依傷害罪起訴
- 陳男、邱男、林女3人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並羈押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今年農曆大年初三(2月19日),台鐵嘉義車站前地下道發生街友遭圍毆致死命案。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涉案情節輕重,將4名被告分別起訴。
檢方調查,死者張男與陳姓、邱姓、吳姓男子及林姓女子均無固定居所,平時暫居該地下道,彼此無重大仇怨。當天清晨5時47分許,陳男因懷疑張男竊取其財物,找其理論並高喊「抓小偷」,引來吳男等3人聚集。4人輪番徒手或腳踢張男頭部、背部等處,張男多次倒地撞擊地板,毆打過程持續約40分鐘。事後張男自行搬離至地下道其他處所。
同日上午8時30分,陳男又夥同邱男、林女再度找上張男,展開第2波圍毆。邱男一度以助跑方式飛踢張男,並將其推倒致頭部再度撞擊地板。張男頭部受有鈍力性外傷,導致嚴重顱腦損傷,於同日上午10時19分被發現陳屍地下道。警方隨後透過監視器陸續逮捕4人。
檢方審酌,吳男僅參與第1波毆打,且張男被打後尚能自行搬離,研判致命傷是由第2波重擊造成,因此僅將吳男依傷害罪起訴;陳男、邱男及林女3人涉犯傷害致死罪嫌,全案偵結起訴並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裁定3名被告均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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