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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瘦針頭亂丟最高罰10萬 環部籲妥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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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P-1回收廢棄針頭環境部瘦瘦針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瘦瘦針廢棄針頭亂丟最高罰10萬元
  • 應以耐穿刺容器貯存並送回醫院或藥局回收
  • 廢棄針頭可能感染B型、C型肝炎
  • 台北市已有48間醫院、337間藥局加入回收專區
  • 罰鍰依據為今年6月三讀通過的《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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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今日提醒,俗稱「瘦瘦針」的GLP-1受體促效劑針劑,民眾帶回家自行施打後,廢棄針頭具傳染風險,應以耐穿刺容器(如牛奶瓶)貯存並標示,送回醫院、藥局或指定場所回收。任意棄置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根據衛福部食藥署資料,目前用於體重控制的腸泌素GLP-1受體促效劑藥品許可證共29張,包括猛健樂、週纖達、善纖達等產品。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代理署長林健三指出,廢棄針頭可能感染B型、C型肝炎,國內大型醫院多提供逆向回收機制。以台北市為例,已有48間醫院與337間藥局加入居家廢棄藥品針具檢收專區。

林健三表示,民眾購買或領用注射針劑時,應主動詢問醫療院所有無回收服務,優先送回原購買機構。居家護理針頭屬一般廢棄物,依今年6月三讀通過的《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未依規定清除可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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