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所採購780支瘦瘦針 僅剩5支流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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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爆出減重藥物「瘦瘦針」流向不明疑雲。台南市衛生局主動查核發現,該所自2025年7月起以衛生所名義向藥商採購胰妥讚、猛健樂等藥品共780支,市值逾千萬元,但今年5月及6月兩度稽查時,現場庫存僅剩5支,且無法提出相對應的醫師處方箋。
衛生局認定違反《藥事法》第50條規定,已依同法第92條裁處10萬元罰鍰。此外,針對醫師執行業務及病歷製作情形,衛生局認定涉違反《醫師法》第12條病歷製作規定,將依法裁處2萬至10萬元罰鍰,並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及考績會審議。
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查認,本案疑涉及違反法令,使自己或他人獲利,已移請法務部廉政署調查,是否涉及刑事不法仍待釐清。
據《鏡週刊》報導,所長吳政達向衛生局說明,藥品雖以衛生所名義訂購,但資金全由他個人支付,購入後以「成本價」提供給親友及同事使用,未從中牟利[1]。吹哨者則質疑,藥廠依規定只能出貨給醫療機構,所長是否假藉衛生所名義大量購買再轉手,恐有圖利嫌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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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今日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聚焦衛生局對「公款」疑慮的澄清,以及食藥署公布的全國性稽查數據。
台南市衛生局昨日(15日)明確澄清,經查新化衛生所所長吳政達採購瘦瘦針的款項全數由個人支付,未動用衛生所公款或公務預算,網路流傳「使用公款上千萬元」為錯誤訊息[4]。衛生局強調,即便資金來源為個人,藥品仍以衛生所名義採購,機構對藥品管理及流向追蹤的法定責任無法免除。
食藥署同步公布全國GLP-1藥品專案稽查結果:今年已稽查448件,查獲違規80件,裁處金額共236.85萬元[3]。最常見違規樣態前三名為「非藥商擅自執行藥商業務」、「藥品調劑未依規定程序辦理」及「未憑處方箋販售處方藥」[3]。此外,食藥署已要求Meta下架374則違規販售貼文,並巡查576件網路頁面,未發現旅行社招攬赴海外購買情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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