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軍胡姓上士、陳姓上尉作戰官各判8年及8年6月
- 空軍陳姓上士依刺探軍機罪判刑2年
- 黃姓主嫌胞妹涉洗錢判4至10月,須入監
- 黃姓主嫌受中國「勇哥」指示,以「軍好貸」鎖定軍人放貸
- 黃女在國泰世華任職,當白手套助洗錢
- 黃姓主嫌疑逃往中國,另案通緝中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高雄高分院今日宣判空軍雷達站共諜案,涉案3名現役軍士官及協助洗錢的黃姓主嫌胞妹分別遭重判。空軍胡姓上士、陳姓上尉作戰官被依「交付軍事機密於敵人罪」等罪,各判8年及8年6月徒刑;空軍陳姓上士則依刺探軍機罪判刑2年。黃姓主嫌胞妹因協助交付賄款、隱匿資金來源,依一般洗錢罪判處4至10月徒刑,須入監。全案可上訴。
檢方調查,黃姓主嫌(通緝中)受中國大陸綽號「勇哥」的男子王志勇指示,2019年起在台灣以「軍好貸」名義於社群投放廣告,鎖定有資金需求的軍士官兵放貸。待官兵交付軍人證借貸後,黃男再以免除債務、賺取工作獎金為餌,要求借貸者交付職務上機密資料「抵債」。涉案官兵範圍擴及空軍雷達站及戰鬥機聯隊,借貸金額多達數十萬元。
黃男胞妹在國泰世華銀行任職,擔任「白手套」協助隱匿賄款來源,並曾至左營區某銀樓代兄領取地下匯兌款項。該銀樓許姓業者另案偵結,涉嫌協助洗錢。
國防部政戰局軍事安全總隊查出黃男刻意鎖定軍人下手,報請橋頭地檢署指揮,與調查局國安站共同偵辦。2022年12月底橋檢發動首波搜索,帶回黃女及陳姓軍官、胡姓士兵等人,訊後聲押4人獲法院交保,檢方抗告後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黃女、許男及胡男裁准羈押,但黃姓主嫌仍未到案。因涉案文件屬國家機密保護法範圍,屬二審權責,全案移轉高雄高分檢偵辦。黃姓主嫌案發後疑逃往中國大陸,檢方另案發布通緝。
(新增中央社、TVBS新聞、公視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各被告涉案細節與判決具體金額。空軍第七飛行訓練聯隊陳姓上尉作官於2022至2023年間,兩度將軍機文件洩漏給黃男與「勇哥」,收受20萬元賄賂;空軍第六雷達中隊胡姓上士於2021年9至10月間,交付多筆軍事與公務秘密電磁紀錄,獲取20萬5000元(含免除10萬元債務)。空軍第二聯隊後勤科陳姓上士則於2023年12月,趁同辦公室少校休假,登入公務電腦刺探應秘密電磁紀錄。黃女另曾與母親前往左營某銀樓,提領地下匯兌管道匯入的100多萬元現金,涉特殊洗錢罪。軍調單位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間陸續搜索41處所。軍事專家紀東昀指出,海空雷達通信、作戰管制及戰鬥機聯隊等高度機密單位,應加強財務宣導,避免官兵誤信民間借貸。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