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軍蘇姓中士、蔡姓二兵涉當共諜,偷拍機密回傳境外
- 黃姓主嫌開價20至50萬元,但2人僅得2000元虛擬貨幣
- 部隊主動通報,檢方3波搜索後3人遭羈押禁見
- 桃檢依國安法、貪污等罪起訴,求處重刑
(綜合中時電子報、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境外勢力吸收國軍洩密案,查出陸軍現役蘇姓中士班長、蔡姓二兵涉嫌當共諜,以手機拍攝部隊訓練運作、人事資料及軍事公務上應秘密文書,透過通訊軟體外傳,並收受折合新台幣2000元的虛擬貨幣報酬。檢方偵查終結後,依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3人,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本案源於黃姓同案被告另案潛逃出境後,疑似受中共軍方指使,在台發展組織。自2026年3月起,黃男透過人脈及網路管道,得知蘇男、蔡男有資金需求,便利誘2人提供軍事秘密資料,開出條件要求提供飛彈設計圖、漢光演習、武器裝備手冊等核心機密,並承諾依資料等級給予20萬元至50萬元不等報酬。蔡男後續又找上有資金需求、且熟識軍職友人的非現役軍人王男加入。
然而蘇男、蔡男因軍階較低,同年3月間僅將內部機敏資料拍照傳送給人在境外的黃男,實際僅收到2000元虛擬貨幣報酬。部隊察覺異狀後主動通報保防情資,檢警調及國防單位分別於3月、4月間發動3波搜索,搜索被告住所及部隊共5處,拘提蘇男、蔡男及王男到案,3人均遭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桃檢強調,境外勢力利用現役或退役軍人的經濟弱點進行利誘已成常見手段,未來將持續與國防部、國安單位建立聯防機制,針對危害國安行為「嚴查速辦、絕不寬貸」。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