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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鋒大隊士兵洩雄二飛彈資料 認罪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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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台中地院海鋒大隊貪污雄二飛彈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海鋒大隊前蔡姓射控兵認罪,全案8月6日宣判
  • 蔡男翻拍雄二飛彈操作手冊等資料給中共女特工,收賄3萬8000元
  • 蔡男現任搬家工人,盼法官輕判「不要關太久」
  • 公設辯護人以犯罪所得5萬元以下、年僅25歲請求減刑
  • 經國防部審核,洩漏資料為「一般件」非屬軍事機密[1]
  • 介紹人林姓上兵因涉國安法已判刑4年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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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海軍海鋒大隊前蔡姓射控兵(25-26歲,已汰除)因將雄風二型飛彈操作手冊等資料翻拍外傳給中共女特工,收取3萬8000元報酬,被依貪污罪起訴。台中地院今(2日)辯論終結,蔡男全部認罪,全案定8月6日宣判。

蔡男於庭上坦承犯行,審判長曹錫泓一度要他「卡大聲啦」[3]。蔡男表示現擔任搬家工人,日薪3500至5000元,需扶養年邁父母,盼法官輕判「不要關太久」。公設辯護人主張,蔡男已繳回犯罪所得,且所得在5萬元以下,應依法減刑,並以年僅25歲、社會歷練不足為由,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公訴檢察官則請法院依法審酌。

起訴指出,中共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西省總隊通信站一名化名「楚亭」、「緹縈」的女特工,以某時報駐香港記者身分掩護,2023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遭海鋒大隊汰除的林姓上兵,林男明知其身分仍介紹現役蔡姓射控兵與其聯繫,稱資料機密等級越高報酬越多。蔡男於2023年5月先提供個資、軍職單位等,獲8000元;同月又用手機翻拍雄風二型飛彈發射車上的「放列陣地操演教範」全冊及「海軍機動飛彈車組標準作業程序手冊」等資料外傳,再獲3萬元。經國防部政戰局審核,該3項書籍均為「一般件」,非屬軍事機密[1]。檢方仍依貪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起訴,痛斥其違反效忠國家誡命。另林姓上兵因涉國安法已遭判刑4年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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