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陳男病逝後,妻兒請領569萬理賠金遭拒
- 保單受益人早在陳男重病期間被變更為婆婆
- 保險公司核對電話由陳男父親假冒兒子接聽[2]
- 法官認定陳男當時已無意思表示能力,變更無效
- 台南地院判保險公司應如數給付妻兒理賠金
(綜合TVBS新聞、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病逝後留下五張外幣變額萬能壽險保單,原指定妻兒為受益人。遺孀楊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遭拒,才發現保單受益人早在108年2月被變更為婆婆,約569萬元的理賠金已全數被領走,憤而提告。
楊女出示成大醫院證明,指控丈夫早在107年底就因顱咽管腫瘤導致「極重度心智意識功能障礙」,生活無法自理,根本不可能在兩個月後親自辦理受益人變更[2]。
保險公司辯稱申請書簽名相符,且曾致電陳男本人確認。但法庭勘驗錄音檔時,發現受話者僅以「是是」、「沒錯」等簡短語句回應。陳男父親出庭作證時坦承,該通電話其實是他接的,辯稱因擔心是詐騙集團才假冒兒子身分應對[2]。
雖然陳母主張保費皆由她代繳,並聲稱媳婦外遇,但法官認為這些說法與陳男是否親自同意變更受益人無關。法官認定陳男當時已無意思表示能力,且保險公司在核對身分時顯有疏失,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變更申請不具法律效力。台南地院判決保險公司應如數支付理賠金給陳男妻兒,幣別涵蓋美金8萬6千餘元、南非幣31萬餘元、澳幣3萬1千餘元及新台幣161萬餘元,並加計5%延遲利息,全案仍可上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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