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更要保人視同移轉財產,恐被課贈與稅
- 保價金500萬元保單變更要保人,估課25.6萬元稅[2]
- 代繳保費、要保人非生存受益人也是常見地雷
- 專家建議傳承規劃越早越好,避免稅務留給下一代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保險傳承財產若架構安排不當,可能踩中稅務地雷。理財顧問「R姐」廖嘉紅指出,國稅局認定的是「財產是否已移轉」,保單本身具財產價值,變更要保人即視同移轉資產,可能被課徵贈與稅。
廖嘉紅舉例,一名父親將保價金500萬元的保單變更要保人為兒子,依現行贈與稅率試算,恐被課25.6萬元贈與稅。ETtoday報導則提及,一名媽媽20多年前幫女兒投保,如今女兒成年想變更要保人,被保險公司提醒「保價金過高,恐涉及贈與稅」[1]。
廖嘉紅整理出三種常見的保單贈與地雷。第一是「變更要保人」,保價金超過年度免稅額部分須課稅;第二是「代繳保費」,若要保人為兒子、保費卻長期由媽媽帳戶扣款,媽媽支付的保費可能被認定為贈與;第三是「要保人非生存給付受益人」,例如媽媽當要保人、子女為生存受益人,子女期滿領回1000萬元,當年度即累積贈與1000萬元,遠超免稅額。
廖嘉紅建議,傳承規劃越早開始選擇越多,變更要保人或安排保險金給付前,應先了解稅務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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