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鉛球冠軍刺殺前女友 精神鑑定不符減刑要件

已沉寂
2報告9篇5家追蹤自
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殺人案精神鑑定詹朱男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精神鑑定顯示詹朱男不符刑法第19條減刑要件[1]
  • 詹朱男曾計畫找「8+9」騷擾前女友再上演英雄救美[3]
  • 審判長傻眼追問詹朱男「你有判斷能力嗎」[3][2]
  • 詹朱男抄寫「解冤咒」遭檢察官質疑用意[2]
  • 詹朱男稱若出監願賠償家屬,否認逃避刑責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6)日密集審理詹朱男(25歲)誘殺18歲前女友案,預計明(17)日上午宣判。今日庭訊揭露多項關鍵事證,包括詹男曾計畫上演「英雄救美」挽回感情,以及精神鑑定報告顯示其不符減刑要件。

精神鑑定醫師洪崇傑作證指出,詹朱男疑有反社會人格傾向,但案發時辨識與控制行為能力無障礙,不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要件。鑑定報告顯示,詹朱男自國小父母離異,家庭經濟困窘,22歲時父親過世,他半工半讀支應學費,曾交往6任女友,第2任女友劈腿對他造成創傷[1]。

庭訊中,詹朱男稱死者詹女認為他只付出金錢,因此要求詹女歸還交往期間花費,並簽下本票。他聲稱目的是維持聯繫、繼續交往,並非強迫,雙方曾談出將花費除以二的金額。但詹朱男在案發前曾向友人表示,只有兩種選擇:一是詹女簽本票還錢後兩清;二是談不攏就殺死詹女再輕生[3]。

詹朱男為挽回感情,上網搜尋「斷崖式分手如何挽回」,找到抖音上的「情感修復師」,因無法負擔6萬元費用,轉而找好友協助,計畫找「8+9」騷擾詹女,自己再現身英雄救美,並要求對方用力攻擊,願支付1萬元報酬,若「演得很好」再加5千元紅包,最終因故未成行[3]。審判長吳孟潔聽聞後傻眼追問「你有判斷能力嗎?」詹朱男才承認知道這是不對的行為[3][2]。

公訴檢察官殷節提示詹朱男在羈押期間抄寫的8本經文,其中「解冤咒」有一句「冤怨勿尋仇」,質疑是否希望死者不要來尋仇。詹朱男否認,稱只是照抄經文,並表示有意願賠償、談和解,若有機會出監會賠償家屬[2]。檢察官另提示詹朱男與友人的對話紀錄,其中提到「4公克」價值5000元,詹朱男拒絕回答[2]。

審判長吳孟潔提示詹朱男與友人對話紀錄,詹朱男曾提及14歲時遭前女友劈腿,並寫下「當初我就應該親手了『解』她」、「我等了10年,只是目標不一樣而已」。吳孟潔追問「了解」或「了結」的原意,詹朱男堅稱是「了解」[3]。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國民法庭判處詹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判決認定預謀犯案,不符自首及精神障礙減刑要件
  • 鑑定指出詹朱男屬高風險暴力再犯族群[6]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5家媒體報導)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7)日宣判,依殺人罪判處詹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國民法庭認定詹朱男預謀犯案、下手精準毫無猶豫,且不符自首與精神障礙減刑要件,鑑定更指出其屬高風險暴力再犯族群,應予嚴懲[6]。判決理由明確指出,縱使親密關係有所付出、失意分手痛苦,也不構成殺人的正當理由,不予憫恕減刑[6]。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