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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球冠軍男殺儀隊前女友 否認預謀遭檢方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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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殺人罪預謀殺人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鉛球冠軍詹朱男不滿前女友提分手,當街刺死對方
  • 詹朱否認預謀殺人,辯護律師主張有減刑條件
  • 檢方出示對話紀錄、遺書及購買兇刀證據打臉
  • 殺人動機為前女友考上軍校,詹朱不滿「進軍校就分手」
  • 全案由國民法官審理3天,預計17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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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曾獲大學鉛球冠軍的詹朱姓男子,不滿就讀高三、擔任儀隊的詹姓前女友提出分手,去年5月以歸還寵物天竺鼠為由,將她約至台中市南屯區租屋處樓下,持水果刀猛刺其左胸2刀、頸部1刀致死,隨後自殘3刀。台中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全案今(14)日起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3天,預計17日宣判。

詹朱否認預謀殺人,其辯護律師主張本案有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第62條自首及第19條第2項行為時辨識能力降低等減刑條件適用。但檢方出示關鍵證據打臉:詹朱在案發前曾傳訊給堂弟「如果我把她殺了,再殺了自己,你會幫我照顧媽媽嗎」、傳訊給高中校友「嘎(殺)了她、嘎了自己」、「總不可能把房東這間變凶宅吧」,並於4月底在蝦皮購買折疊刀與磨刀器,還寫好留給母親及前女友的兩封遺書,內容均提及「只能帶她一起離開這個世界」[2]。

檢方另從兩人對話紀錄還原殺人動機:詹女在案發前3個月考上軍校,詹朱對此極度不滿,表明「進軍校就分手」,事後雖後悔求復合,但始終認為「我倆沒有未來,就一起離開這世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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