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歲姚男持雕刻刀猛刺22歲黃姓伴侶13刀致死
- 姚男不滿被分手且懷疑遭傳染性病,要求談判未果
- 黃男送醫後因低容積性休克不治
- 南檢依殺人罪起訴,因具家庭成員關係論以家暴罪
- 全案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 黃父曾勸兒子遠離姚男,稱嫌犯「心術不正」[1]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今年3月14日白色情人節晚間,台南市北區西門路4段發生街頭兇殺案。25歲姚姓男子持雕刻刀猛刺22歲黃姓男大生13刀,黃男送醫後於15日凌晨1時37分因低容積性休克死亡。台南地檢署今(29)日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將姚男提起公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檢方起訴指出,姚男與黃男為同性伴侶關係,曾有同居事實,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2款之家庭成員關係。姚男因不滿黃男提出分手,且懷疑遭黃男傳染性病,要求見面談判未獲理會,遂於3月14日凌晨3時32分購買雕刻刀1把,當晚10時12分許在百貨公司旁騎樓,持刀朝黃男頸、胸、腹等部位攻擊。
黃男全身受有13處銳器傷,雖經送成大醫院急救,仍因多發性割刺傷造成血管割裂傷及內臟穿刺傷,引發大出血併血氣胸,導致低容積性休克死亡。
姚男行兇後留在現場,向警方供稱染上性病,懷疑遭黃男傳染,上前追問時對方否認且冷漠以對,憤而犯案。檢方指出,姚男所為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因與被害人具家庭成員關係,建請法官論以家庭暴力罪。今日已提解羈押中的姚男移送台南地院審理。
黃父日前相驗時淚崩,表示兒子身高180公分且有練武術,嫌犯則很瘦小。黃父說曾見過姚男,感覺心術不正,曾勸兒子保持距離,兒子也感覺對方「不夠真」而逐漸疏遠[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