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專實習生與15歲少女裸體視訊、互傳私密照
- 少女家長發現後報警提告
- 高雄檢警19日持拘票北上,在派出所內帶走賴生
- 檢方依違反兒少法諭令5萬元交保
- 賴生到案後坦承犯行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一名賴姓警專實習生涉嫌在暑假期間,透過網路與一名15歲高雄少女裸體視訊,並互傳私密照片。少女家長發現後報警提告,高雄檢警19日持拘票北上,前往台北市中正二分局南海派出所,將正在實習的賴生帶回高雄偵辦。檢方訊後認定賴男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諭令5萬元交保。
據了解,雙方疑因網路遊戲結識,後續透過通訊軟體視訊聊天,話題從閒聊逐漸升溫至涉及性相關內容,最終演變為裸體視訊及互傳私密照[1]。賴生到案後坦承犯行,但相關事證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