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男教女子打撞球時兩度伸手觸摸對方陰部
- 辯稱酒後不小心碰到,且對方「很開放、常挑逗」
- 法官勘驗監視器認定蓄意,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 被害女子拒絕調解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基隆一名朱姓男子去年1月酒後指導一名女子打撞球,期間多次以下半身緊貼對方,並兩度將手伸入女子雙腿間觸摸陰部。女子事後報警提告,朱男到案否認性騷擾,辯稱當時喝多「不小心碰到」,且對方平時「很開放、常言語挑逗」,他才會摸她屁股。
檢察官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認定朱男涉犯性騷擾防治法,向基隆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朱男多次尾隨、緊貼女子,且有明確伸手觸摸下體的動作,認定是蓄意行為,非不小心碰觸,其辯詞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法官指出,陰部屬女性極度隱私部位,無論指導球技如何互動,絕非他人可任意碰觸,朱男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權觀念,造成被害人心理受創,犯後極力狡辯。被害女子無調解意願,法官依性騷擾罪判朱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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