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男為討債將女子騙上車囚禁數小時
- 蘇男以Telegram遙控下達暗語「刀起來」
- 林男在鎖死車內逼女子脫光拍裸照
- 蘇男被判1年8月,林男共判1年2月+10月
- 全案仍可上訴
遙控下暗語「刀起來」 討債集團囚車拍裸照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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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自由拍裸照討債高雄地院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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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報導)
高雄蘇姓男子為逼討債務,2024年9月4日下午指派沈姓同夥開車至苓雅區,將欠債女子「小雯」(化名)騙上車後囚禁於車內,搜刮手機、錢包與手錶。蘇男全程透過Telegram視訊監控,並下達暗語「證件手機刀起來」指令,同夥回覆「刀了」後執行。
隨後林姓男子駕駛另一輛車會合上車,因不滿小雯稱無錢可還,在車門鎖死的情況下,脅迫她脫光全身衣物,並持手機錄下裸體影像。蘇男到場後扣留8800元現金、證件及隨身物品後才放人,囚禁過程長達數小時。
高雄地院審理時,蘇男否認犯行。法官痛批一行人正值壯年,遇債務糾紛不思理性解決,利用車內密閉空間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林男更強拍性影像,極度侵害人性尊嚴與個人隱私,惡性重大。依三人以上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蘇男1年8月、林男1年2月;林男另依違反意願攝錄性影像罪判10月。沈姓同夥另案審理中,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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