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預告修商港法,新增跑單幫罰則
- 違者最高罰2.5萬元,並得強制離港
- 禁止招攬託帶貨物、糾纏跟追等行為
- 小三通10月起免費託運行李縮減為5公斤
- 修法時程尚無法預估
交通部修商港法 金門跑單幫最高罰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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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港法小三通航港局跑單幫金門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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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為遏止金門小三通「跑單幫」亂象,交通部預告修正《商港法》,針對水頭旅運中心屢次發生的單幫客騷擾旅客行為,新增罰則,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萬5000元罰鍰,並得由港務警察強制離港。
航港局表示,此次修法重點為增訂商港法第36條之2及第70條之1修正草案。明定商港區域客運碼頭、營運場站及其他供旅客通行或使用場所,不得有下列行為:行李、貨物託帶運送招攬或媒介;強迫、糾纏、跟追等方式滋擾他人;未經許可堆置物品或妨礙通行;未經許可募捐、設攤、銷售物品、張貼或散發廣告物、舉辦活動或其他商業行為;以及其他經航港局、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公告之妨礙港區秩序行為。
違者將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處5000元以上、2萬5000元以下罰鍰。航港局指出,此次修法源於金門縣於今年7月21日函請航港局建議新增相關規定[2]。修法草案預告結束後,尚須報交通部轉行政院審議,再送立法院審查,目前無法預估上路時間。
此外,為從源頭管理,金門小三通自今年10月1日起,托運行李免費額度已從10公斤縮減為5公斤,超重部分每公斤加收30元;隨身行李則維持2件、17公斤不變。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