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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公斤男假試鏡騙5女上床 二審改輕判

已沉寂
2報告5篇5家追蹤自
假試鏡性侵減刑詐欺高等法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百公斤鄭男假扮AV男優,以千萬片酬誘騙5女上床
  • 最慘被害人3年間上床逾20次,一毛錢都沒拿到
  • 一審判7年,二審改依詐欺得利罪輕判4年10月
  • 另有3名女子察覺有異未同意拍攝,鄭男未遂罪判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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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鄭姓男子自2017年起,在臉書以女性暱稱創辦帳號,於外拍攝團張貼徵求AV女演員或大尺度模特兒的訊息,以「4部片1200萬」、「拍20次給800萬」等千萬片酬為誘餌,假冒經紀人與女子達成拍片協議,再親自充當男演員兼攝影師,帶被害人到旅館假試鏡、真性交並偷拍,事後以各種理由拒不付款。

共有5名女子遭騙上床,其中化名「施施」的被害人最慘,自2017年至2020年間與鄭男發生超過20次關係,卻一毛錢都沒拿到。另有3名女子察覺有異未同意拍攝,總計8人提告。鄭男體重上百公斤、大學肄業且無業。

一審將鄭男判處有期徒刑7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認定鄭男所犯為刑度較輕的「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而非「強制性交罪」。其中5罪既遂各判2年10月至1年不等,合併應執行4年10月;3罪未遂各判6月,合併應執行10月。可上訴。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二審改判主因為鄭男坦承犯行並與部分被害人和解[3][1]
  • 法院沒收作案用手機、電腦主機等犯罪工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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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TVBS新聞、自由時報、東森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二審改判主因曝光:鄭男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分期賠償,被害人同意從輕量刑,高院因此撤銷一審7年判決,改判5年8月[3][1]。法院同時沒收作案用手機、電腦主機、擴充硬碟及攝影機等犯罪工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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