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護校女援交嫌對方太醜反悔,仍遭硬上得逞
- 吳男被判強制性交罪4年6月,性交易罪4月可易科罰金
- 民事判賠女學生50萬元、父母各20萬元,合計90萬元
- 吳男否認性侵,辯稱不知女學生未滿18歲
(綜合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護校女學生因缺零用錢,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吳姓男子,雙方談妥以3000元進行性交易。女學生赴約後發現吳男本人與交友軟體照片差距甚大,長相矮胖、皮膚粗糙,當場拒絕性交易,但仍遭吳男強行硬上得逞,且事後未付錢即被趕出旅館。女學生隨後向母親哭訴並報警。
高雄地院審理時,吳男否認性侵,辯稱雙方談妥性交易,不知女學生未滿18歲,且女學生同意觸碰私密部位,因未完成全部過程才未付錢。法官不採信其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月徒刑;性交易部分另判4月,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女學生及父母求償400萬元,吳男仍否認性侵並認為賠償金過高。法官認定吳男未真心悔悟,判賠女學生50萬元、父母各20萬元,合計9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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