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7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今(21)日宣布,台新證券因與元富證券合併前未妥善規劃系統,合併後連續發生4次電子交易系統異常,依證交法開罰新台幣360萬元,創下歷年證券商最高罰鍰紀錄,並予以警告處分。
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於今年4月6日合併,台新為存續公司。合併後首個營業日(4月7日)即發生系統回應速度變慢,後續於4月14日、4月20日及5月21日再度出現系統程式異常、APP庫存顯示異常等問題[3]。證交所查核發現,台新證未落實資安事件通報、系統中斷超過可容忍的1小時上限、程式未檢核資料正確性、上線前測試情境不完善、未進行壓力測試、上線版本錯誤、營運持續計畫及演練不足、重要軟硬體設備監控不足等10項缺失。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指出,此事件「嚴重斲傷投資人對金融機構之信任」。根據台新證通報,受影響交易共9321筆、金額20.1億元;後續進入金融評議中心申訴有154筆,經調解後,真正進入評議程序僅9筆[7][4]。
除罰鍰外,金管會提出4大監理要求:資安缺失改善前,自有資本適足比率的作業風險約當金額應增加計提1倍(黃厚銘指出,台新證6月底資本適足率318%,計提1倍後降至264%[4]);3個月內提出短中長期系統改善方案,必要時聘請資安顧問;委由具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驗證;自行議處相關違失人員於3個月內報會。
警告處分也使台新證6大業務在3個月內受限: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不得增設分支機構、不得申請轉投資相關事業、不得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不得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不得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
金管會強調,近期股市價量頻創新高,券商系統負載攀升,業者應優先投入系統升級、容量擴充及資安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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