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宮撞見丈夫與小三全裸交疊,錄影存證提告
- 小三辯稱未發生性行為,法官認定已逾越分際
- 台南地院判小三賠償正宮24萬9700元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一起侵害配偶權案件,判決小三需賠償正宮24萬9700元。判決指出,女子小妍明知大學男同學阿兩已婚,仍於2023年起與其發展不倫戀,兩人多次全台旅遊並在公開場合親密合照,半年後更在男方住處客廳沙發上全裸交疊,被正宮開門當場撞見並以手機錄影存證。
正宮於2025年西洋情人節前夕又發現兩人在轎車內擁吻,身心俱疲下提告求償60萬元。小妍雖坦承交往,但辯稱沙發事件並未發生性行為。法官審酌後認定,無論有無性行為,全裸交疊已逾越社會容忍界線,考量雙方身分、薪資及侵權嚴重性,判賠24萬97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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