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持發票退致癌油泡麵遭全聯以「要有貨才能退」拒絕
- 消保官:業者不得因無法提出實體商品而拒絕退費
- 味王共8品項泡麵受影響,逾2.5萬箱啟動回收
- 消費者憑發票等消費證明即可要求退費
(綜合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中聯油脂致癌油案持續延燒,味王公司雲林大埤廠採購到問題大豆沙拉油,製成泡麵油包,共8品項泡麵受影響,逾2.5萬箱啟動回收。有消費者持發票至全聯信義松興店退貨,卻遭店員以「要有貨才能退」拒絕,引發質疑。
台北市簡任消保官葉家豪今(7)日表示,經確認為致癌油品所製作或含有該油品之品項,消費者如能提出消費關係之具體證明(例如發票),業者即應協助辦理退費,不得因無法提出「實體商品」而拒絕辦理退費。後續如肇生消費爭議,消費者可向各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