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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茂涉京華城案 高院裁定延長境管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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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限制出境出海高院黃景茂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高院裁定黃景茂自9月1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 黃景茂涉京華城案一審判刑6年6月,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
  • 律師主張黃景茂主動到庭聆判,無逃亡之虞
  • 高院認為所涉罪責非輕,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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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涉京華城容積率案,一審被依圖利罪判刑6年6月。由於其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至,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傳喚到庭訊問後,裁定自9月1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黃景茂的限制出境、出海將於9月13日屆滿。高院2日傳喚黃景茂到庭說明。檢察官主張黃景茂犯罪事實明確,有逃亡之虞,應繼續限制出境。黃景茂的律師則辯護指出,黃景茂犯罪事實有疑義,且一審宣判當天主動到庭聆判,沒有逃亡之虞,無延長境管的必要。

高院裁定指出,黃景茂一審判刑6年6月,從形式上觀察所涉罪責非輕,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可預期判決或執行刑度既重,則妨礙審判程序進行或規避刑罰執行可能性增加。依比例原則權衡後,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聯合報報導則指出,黃景茂先前在高院訊問時,對於限制出境、出海沒有意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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