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祭投信十戒 7大投信須設非利害關係董事
已沉寂1報告6篇5家追蹤自
公司治理投信郭明鑑金管會非利害關係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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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今(13)日宣布「強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治理措施」,從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資訊揭露三大面向祭出10項監管措施,被媒體稱為投信業「十戒」或「十誡」。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此舉參考近期投信案例,但「不直接說哪一家」[3]。
此次改革最大亮點為要求資產規模達1兆元以上的投信設置「非利害關係董事」,功能類似獨立董事,並由該董事組成公司治理委員會,負責利益衝突辨識與防制。黃厚銘指出,目前符合條件的7家投信包括元大、國泰、群益、富邦、復華、安聯及統一投信[2],須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設置,違者將面臨罰鍰、警告、停業甚至解職等處分[1]。
此項監管措施被認為與國泰投信前董事長郭明鑑兼職風暴有關。郭明鑑因兼任世芯-KY董事,導致國泰投信8檔基金淨值重估,金管會於今年9月開罰600萬元並限制3項業務。相關持股已於1月20日全數出清,投信自行吸收補償成本4.9億元,代操全委損失逾4.54億元,合計虧損9.44億元,影響約5.05萬名受益人[3]。郭明鑑與國泰投信總座張雍川均已請辭。
十項措施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於今年底上路,第二階段明年6月底實施。內部控制方面,金管會要求業者精進內控標準規範,發布函令規範負責人兼職行為,並建立利害關係人申報及交易控管機制。資訊揭露方面,將訂定「投信投顧業通報重大偶發事件應遵循事項」,強化重大事件的辨識、通報及對外公開說明機制[2][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