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17日首度召集近百位國銀獨董座談
- 聚焦誠信文化、獨董職能及全齡金融三大議題
- 監理將從法令遵循轉向行為風險管理
- 獨董可調閱文件、訪談人員並聘請外部專家
- 張嘉魁強調監理依法辦理,不受曾任金管會要職影響[1]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將於17日首度召集近百位本國銀行獨立董事舉行交流座談會,由銀行局長童政彰全程主持,目的在強化監理機關與獨董的直接溝通,讓獨董掌握最新監理重點。金管會去年11月已邀集金控獨董座談,此次則首度擴及全體國銀獨董。
座談會聚焦三大議題。第一,建立銀行誠信文化與行為監理框架。金管會認為重大金融弊案常與企業文化偏差及行為風險長期累積有關,監理將從法令遵循(Compliance)轉向行為風險(Conduct Risk)。金管會已責成銀行公會研訂「銀行業行為與文化管理指引」,要求董事會定期檢視企業文化對公司價值及市場健全性的影響,獨董也須將誠信文化納入治理核心。
第二,強化獨董職能。金管會已訂定獨董協助及調查作業程序,明列重大財務決策、關係人交易及誠信經營三大協助事項,以及高階主管檢舉、重大公司治理違規及吹哨案件三大調查事項。獨董可調閱內部文件、訪談人員、要求稽核單位支援,必要時聘請外部專家,相關費用由金融機構負擔,避免獨董「空手查案」。
第三,推動全齡金融。金管會將引導銀行針對青年、中壯年、高齡及金融弱勢族群,發展替代性信用評估、家庭現金流健診、安養信託、帳戶安全鎖及失智金融防詐等服務。
對於外界關注獨董是否淪為「門神」的疑慮,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強調,對金融機構的監理依法辦理,不會受到金融機構負責人曾擔任金管會要職的影響[1]。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等2家媒體報導)
座談會於17日下午舉行,實際出席獨董逾80位,原編列89位[5][4]。會中獨董最關心的實務問題是調查權能否落地——銀行或金控是否會全力配合提供資源,以及調查後的責任歸屬[3]。銀行局回應,調查僅協助行政監理,不涉民刑事判決,重點在於是否盡合理調查程序;若未來出現個案,將滾動調整制度[3]。
銀行局在會中明確指出,未來至少兩種情境希望獨董啟動調查:一是銀行營運有違法違規之嫌;二是雖未違規但經營決策引發疑慮,例如重大併購或投資未經妥適評估、連續發生違反誠信經營(如內鬼詐騙、不當銷售)且累積成系統性風險[5]。
有獨董建議仿效荷蘭央行,透過組織心理學及行為科學家團隊觀察董事會運作與決策模式,辨識治理風險[5][4]。銀行局表示將交由銀行公會研議指引時參考[4]。此外,銀行局透露,保險局與證期局後續也將分別召集保險公司及證期三業獨董開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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