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亞資專法拚年底前出爐 租稅優惠鎖定外資

已沉寂
1報告3篇2家追蹤自
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亞資專法租稅優惠童政彰金管會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亞資專法目標年底前提出草案
  • 租稅優惠初步鎖定外國資金,避免成避風港
  • 專法涵蓋金融市場、資產管理、人才、租稅、專區五大面向
  • 資產管理業將設獨立執照,賦予法律位階
  • 考察印度GIFT City模式,評估採專區或特區
  • 彭金隆籲發揮科技優勢,建立金融資產管理發言權[1]
  • 私募基金16檔39億元,僅2檔達99人上限[1]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持續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正研擬「金融市場與資產管理發展專法」,目標在年底前提出草案版本。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表示,專法涵蓋五大面向,其中最具挑戰的租稅誘因,初步規劃將聚焦於外國資金,以吸引境外資金來台,但須避免台灣成為稅負避風港。

童政彰說明,專法五大面向包括金融市場發展、資產管理與營運架構、國際人才競爭、政策與租稅誘因、專業專區設置。其中,資產管理業將在專法中被賦予獨立產業的法律位階,並設立資產管理業執照。租稅部分因涉及跨部會協商與租稅公平性,已委請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顧問,目前尚無具體內容。

在專區設置方面,金管會正考察印度古吉拉特邦金融特區(GIFT City)模式。童政彰指出,GIFT City屬於「特區」概念,服務對象為境外客戶,稅務處理較單純;台灣若採「特區」模式,需設立主管機關審核外資進駐,與現行高雄「境內關外」的專區概念不同,目前仍在政策評估階段。高雄市副市長羅達生表示,高雄可隨時配合專法,將現有專區轉型為特區[1]。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強調,台灣應發揮科技產業優勢,將資產定價、供應鏈研究等產業知識轉化為金融商品,建立台灣在金融資產管理領域的發言權,而非僅停留在銷售產品階段[1]。此外,行政院長卓榮泰宣示「四年有便」與「四年有遍」,童政彰解釋,在普惠金融領域將更為強化,服務高資產客戶的同時不能偏廢一般民眾需求[1]。

證期局長高晶萍指出,目前亞資中心銷售的私募基金共16檔、規模39億元,僅2檔達到99人上限,其餘最多56人,未來可研議訂定國人投資金額上限或占淨資產比重上限[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