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總建議重啟境外資金專法2.0,提供租稅誘因
- 財政部以洗錢防制、公平性、房市衝擊等3因素盼審慎評估
金總建議重啟境外資金專法 財政部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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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境外資金專法財政部金融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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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金融總會於115年金融建言白皮書中建議,政府應重啟已於110年落日的「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境外資金專法)2.0版,並提供更優惠的租稅誘因,以吸引資金回台,呼應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目標。
財政部對此態度保留,提出三項審慎評估因素。首先,境外資金專法原為108年因應美中貿易戰的2年期短期措施,旨在協助台商調整全球布局。其次,資金匯回涉及洗錢防制議題,須符合相關法令,當時已主動向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提出報告。第三,目前國內資金充沛,若再以專法鼓勵資金回流,對長期在台深耕的台商恐有公平性爭議,且外界擔憂大量資金可能衝擊房市及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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