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總會建議當沖降稅千分之1.5再延長10年
- 建議重啟境外資金回台專法2.0
- 建議金融業營業稅率由5%降為2%
- 建議建置外幣繳費平台或開放外幣繳付功能
- 建議開放穩定幣應用場景業務試辦
- 期末報告預計9月上旬前召開審查
金融總會建言 當沖降稅延10年
已沉寂1報告6篇3家追蹤自
境外資金專法營業稅當沖降稅穩定幣金融總會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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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金融總會今日公布115年金融建言白皮書期中報告,共提出29至31項建言,涵蓋提升金融韌性、健全市場發展、促進金融科技、落實永續等面向。報告中最受矚目的建議是將明年底屆期的上市櫃現股當沖證交稅率千分之1.5,再延長10年至民國126年底。
為吸引資金回台、達成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目標,報告建議重啟已於110年落日的境外資金回台專法,推出2.0版本,提供更優惠的租稅誘因。
報告也建議將金融業銀行及保險本業收入適用的營業稅率,由現行5%調降為2%,使金融業本業收入(除保險業再保收入外)統一適用2%稅率。
其他重要建言包括:建請財金公司建置全國性「外幣」繳費平台,或開放全國繳費網以外幣繳付外幣商品;修正勞退基金、勞保基金等運用規定,正面表列可投資國內投信轉投資的私募股權基金,並建置公、民營併存的勞工自選投資機制。
針對穩定幣議題,報告指出台灣政策偏重保管與發行端監管,缺乏流通與支付結算機制,建議及早開放穩定幣應用場景的業務試辦。
期中報告將於9月上旬前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屆時可能調整或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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