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定調資產管理專區可多點發展,但不能複製高雄模式
- 新專區須盤點地方產業特色,提出新的金融實驗題目
- 高雄專區38項試辦業務中,家族辦公室等2項預計10月初「出專區」
- 亞資專法不等於專區,專區入法後才能解決資金、稅負、人才問題
- 金管會未設專區數量上限,由地方政府自行提案
金管會定調資產管理專區須有特色 不能複製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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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資專法童政彰資產管理專區金管會高雄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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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今日舉行中秋記者會,針對各縣市爭相設立資產管理專區,明確定調:專區可以多點發展,但不能「複製貼上」高雄模式,新專區須另尋金融試辦題目。
銀行局長童政彰表示,金管會樂見地方政府依自身特色規劃專區,但若第二個專區業務與高雄一模一樣,就失去設置意義。他強調,金管會未預設專區數量上限,關鍵在於地方政府須先盤點地方特色與金融需求。以台南為例,金管會已與市府溝通,後續須盤點南科、無人機等產業特色,找出現行金融服務尚未滿足的需求,才有試辦價值。
高雄專區目前有38項試辦業務,定位類似金融沙盒。童政彰指出,業務試辦成熟後應走出專區、朝全台落地;尚未成熟者則繼續試行。目前家族辦公室及特定壽險保單兩大業務已準備「出專區」,預計10月初公布相關內容。高雄專區後續也將持續擴大試辦,包括鬆綁私募99人限制、國銀跨境開戶、銷售未具證基金給OBU客戶、遠距投保、委託投資外國虛擬資產ETF、預繳保費專戶等,預計10月底修改專區作業準則進一步放寬[1]。
針對外界關注的亞資專法與專區關係,童政彰釐清,專法是賦予專區法律地位,但專區只是專法涵蓋的一環,不等於專法。目前高雄專區以行政規則方式發布,未來專區入法後,資金移動、稅負、人才等議題才能克服法律問題。他進一步指出,專區法制設計可能比照印度古吉拉特邦金融特區(GIFT City),劃定專區並設單獨主管機關以吸引外資;或走「境內關外」路線,目標客群為台商客戶,不同政策取向將有不同法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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