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國小女童遭同班同學長期霸凌,包括壓制在地及踩踏
- 父母向校方申訴無效後,花一年蒐證提告
- 嘉義地院調解成立,對方賠償3萬元
- 雙方約定成年前不得騷擾,違約須賠20萬元
- 女童母親籲家長重視霸凌、勇於法律求償
嘉義國小女童遭長期霸凌 父母蒐證提告獲賠3萬
發展中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嘉義校園霸凌民事訴訟調解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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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嘉義縣一名國小低年級女童長期遭同班女同學霸凌,對方不僅言語挑釁、排擠,更曾將女童壓制在地導致臉部瘀青,甚至踩踏腳部造成受傷。女童因此恐懼不已,失去開朗笑容,曾哭著向父母表示希望警察將對方抓走。
女童父母起初透過學校申訴及與對方家長協調,但對方家長認為只是幼童間爭吵,霸凌行為未見改善。父母在律師建議下,花費一年時間詳細記錄每次衝突的時間、地點、對話,並保留聯絡簿、心理諮商證明及驗傷單等證據,委任律師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
歷經約一年訴訟,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提出調解方案,雙方達成協議:對方家長須賠償3萬元,並約定雙方在成年前不得以任何方式騷擾、侵害或無故接觸對方,違約者須支付2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校方也配合安排,降低雙方在校園中的接觸機會。
女童母親坦言,3萬元賠償金甚至不足以支付律師費,但重要的是替孩子爭取公道。她呼籲家長不要輕忽孩子的求助訊號,應陪伴孩子、妥善蒐證,必要時尋求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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