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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旅車體變大 停車格52年未修引民怨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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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休旅車停車格建築技術規則車格尺寸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休旅車與電動車普及,車體變大但停車格規範52年未修
  • 新北新建停車場已不再採用機械式,改為自走式
  • 基隆東岸停車場加大車格至2.5公尺,車位減少57格
  • 車主反映車門間距僅十餘公分,需側身爬進車
  • 中央已同意研議修法放寬車格規範
  • 專家建議設「多元化車格」搭配差別費率,不宜全面加寬
  • 汽車達人與網友批評法規跟不上時代,罰款卻一直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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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報導)

休旅車與電動車漸成購車主流,車體尺寸與重量大幅增加,但國內停車格規範已52年未修,導致車主頻頻遭遇「有位子卻不能停」或「停進去卻開不了門」的窘境。新北市交通局指出,早期機械停車塔高度多限制1.5至1.55公尺,無法容納現今高頂車,新建停車場已不再採用機械式,改以RC構造的自走式停車場為主。

現行停車格尺寸主要依內政部國土署「建築技術規則」畫設,小汽車停車格長5.5公尺、寬2.5公尺;路邊停車格則依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長5至6公尺、寬2至2.5公尺。然而,許多老舊停車場車寬僅2.25至2.3公尺,遠低於法定上限。基隆東岸地下停車場原有666格,經微風集團重新漆繪,將兩柱間從4格改為3格,車寬加大至2.5公尺,但總車位減少57格,剩609格。記者直擊現場,兩輛休旅車並排後,車門間距僅剩十餘公分,有車主苦笑「從駕駛座進不去,得從副駕側身爬進車,像做賊」。

新北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機械停車設備多來自日本,經過一、二十年後,部分廠商倒閉或經營困難,新建停車場已摒棄機械式。新北市現有11處公有機械停車場,限高1.5至1.55公尺,以蘆洲中山立體停車場為例,車主常陳情車體太寬、太高無法停放。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清哲說,機械停車設備有使用年限,屆滿後將調整、拆除或改建。

針對車格過小問題,中央已同意研議修法。交通部表示,建築技術規則的停車位尺寸為固定值,路邊停車格則採一定範圍可彈性處理,若內政部邀交通部研商,將配合檢討。新北交通大隊指出,車輛停放超出車格可能視情況開罰。台南市交通局表示,已陸續盤點路邊停車格,調整為長5公尺、寬2公尺。

交通專家建議,不宜全面加寬車格,以免大幅減少車位、推高停車成本。交通大學教授王晉元認為,可修法制定最小寬度、不設上限,並容許差別收費或一次使用兩格。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建議比照親子車位概念,設置「多元化停車位」,依不同車型需求配置不同尺寸車格,搭配差別費率。成功大學教授鄭永祥則指出,大型車比例未高於一般房車,較合理作法是依區域需求配置一定數量的較大車格。

汽車達人「湯姆賢」拍片批評,公共停車格尺寸多年未改,車子停在格內仍可能受罰,呼籲交通部修改不合時宜的規範。網友也呼應,台灣交通法規跟不上時代,只有罰款一直漲。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民間團體建議車寬增至2.8公尺[4][3]
  • 立委王正旭要求內政部與交通部跨部會檢討[2]
  • 立委廖先翔建議公家路外停車場先帶頭改變[2]
  • 立委林沛祥批規範「凍齡」,要求參考國外雙尺寸車格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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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視新聞、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民間團體與跨黨派立委共同要求政府加速修法。台灣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協會理事長劉鴻樟建議,車寬應由現行最大2.5公尺增加30公分至2.8公尺[4][3]。立委王正旭要求內政部與交通部跨部會檢討,並與地方政府溝通,避免車格加寬後短期內車位數大幅減少[2]。立委廖先翔建議先由公家路外停車場帶頭改變尺寸,帶動民間跟進,並提醒調整車格時須一併檢討土地管制規定,否則地下室須加深開挖,成本恐難回收[2]。立委林沛祥則批評停車格規範52年「凍齡」,要求交通部與國土署全面盤點,可參考國外「雙尺寸車格」、大小車差別收費等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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