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旅車與電動車普及,車體變大但停車格規範52年未修
- 新北新建停車場已不再採用機械式,改為自走式
- 基隆東岸停車場加大車格至2.5公尺,車位減少57格
- 車主反映車門間距僅十餘公分,需側身爬進車
- 中央已同意研議修法放寬車格規範
- 專家建議設「多元化車格」搭配差別費率,不宜全面加寬
- 汽車達人與網友批評法規跟不上時代,罰款卻一直漲
(綜合聯合報報導)
休旅車與電動車漸成購車主流,車體尺寸與重量大幅增加,但國內停車格規範已52年未修,導致車主頻頻遭遇「有位子卻不能停」或「停進去卻開不了門」的窘境。新北市交通局指出,早期機械停車塔高度多限制1.5至1.55公尺,無法容納現今高頂車,新建停車場已不再採用機械式,改以RC構造的自走式停車場為主。
現行停車格尺寸主要依內政部國土署「建築技術規則」畫設,小汽車停車格長5.5公尺、寬2.5公尺;路邊停車格則依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長5至6公尺、寬2至2.5公尺。然而,許多老舊停車場車寬僅2.25至2.3公尺,遠低於法定上限。基隆東岸地下停車場原有666格,經微風集團重新漆繪,將兩柱間從4格改為3格,車寬加大至2.5公尺,但總車位減少57格,剩609格。記者直擊現場,兩輛休旅車並排後,車門間距僅剩十餘公分,有車主苦笑「從駕駛座進不去,得從副駕側身爬進車,像做賊」。
新北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機械停車設備多來自日本,經過一、二十年後,部分廠商倒閉或經營困難,新建停車場已摒棄機械式。新北市現有11處公有機械停車場,限高1.5至1.55公尺,以蘆洲中山立體停車場為例,車主常陳情車體太寬、太高無法停放。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清哲說,機械停車設備有使用年限,屆滿後將調整、拆除或改建。
針對車格過小問題,中央已同意研議修法。交通部表示,建築技術規則的停車位尺寸為固定值,路邊停車格則採一定範圍可彈性處理,若內政部邀交通部研商,將配合檢討。新北交通大隊指出,車輛停放超出車格可能視情況開罰。台南市交通局表示,已陸續盤點路邊停車格,調整為長5公尺、寬2公尺。
交通專家建議,不宜全面加寬車格,以免大幅減少車位、推高停車成本。交通大學教授王晉元認為,可修法制定最小寬度、不設上限,並容許差別收費或一次使用兩格。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建議比照親子車位概念,設置「多元化停車位」,依不同車型需求配置不同尺寸車格,搭配差別費率。成功大學教授鄭永祥則指出,大型車比例未高於一般房車,較合理作法是依區域需求配置一定數量的較大車格。
汽車達人「湯姆賢」拍片批評,公共停車格尺寸多年未改,車子停在格內仍可能受罰,呼籲交通部修改不合時宜的規範。網友也呼應,台灣交通法規跟不上時代,只有罰款一直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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