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遊覽車停車位設置比率由車輛數1/8放寬為1/10
- 交通部考量車輛多停放外地,業者土地取得困難
- 修正即日起生效,以降低業者設置停車場負擔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交通部今日公告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放寬遊覽車客運業停車位設置規定,將原本須依「車輛數8分之1」設置停車位的比率,調整為「車輛數10分之1」,即日起生效。
交通部說明,考量遊覽車常於外地執行營運,且常有夜間停放外地的需求,實際駛返業者停車場的需求較低;加上土地資源有限、遊覽車所需停車空間較大,業者申請設置停車場日益困難,因此放寬比率以降低業者負擔。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表示,此次修正旨在兼顧產業營運需求、提升調度彈性,同時有效運用土地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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