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至4月全國查獲4,725件毒駕,年增2.7倍
- 警方使用唾液快篩試劑取代事後採尿,可依準現行犯逮捕
- 司法院已將毒駕納入預防性羈押事由
- 劉世芳擬修法限制或禁止毒駕前科者取得駕照
- 交通部與內政部已有共識,將討論加重罰款、同車連坐罰等細節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日於刑事警察局主持「向毒駕宣戰 打擊喪屍煙毒」記者會,宣示政府從源頭到執法全面打擊毒駕的決心。劉世芳表示,近期多起毒駕傷亡案件與吸食依托咪酯類電子煙毒「喪屍煙彈」有關,駕駛吸食後易出現「肌躍症」及「意識不清」,導致車輛失控。
警方公布今年1至4月全國查緝成果,共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7倍;另搗破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煙油及粉末148公斤,攔阻約150萬顆毒煙彈流入市面[2]。
執法面部分,警方已採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改變過去僅能事後採尿追溯的困境。內政部已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針對攔查時具毒駕徵候、唾篩陽性或拒測者,警方可依準現行犯逮捕[2]。司法院也已修正《刑事訴訟法》,將毒駕納入「預防性羈押」事由。
在預防措施上,劉世芳表示,內政部將與交通部、衛福部合作,針對有吸毒前科或涉吸毒案件者,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修法禁止或限制取得駕照,並列為換照標準。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迪琦指出,本月11日已檢討加重罰款、同車連坐罰、強制尿液採檢及吊銷駕照重新考領須有戒治依據等方向,與內政部已有共識,將盡快討論條文細節[1]。
此外,法務部與各地方檢察署將嚴審毒駕案件易科罰金條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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