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擬資產服務法6月三讀通過,金管會正訂定9部子法
- 專法規範7張牌照,借貸業務獲利潛力最高
- 5家銀行獲准試辦虛擬資產保管業務
- 業界認為台銀最有公信力發行台幣穩定幣
- 資誠建議金融機構及早進行系統性布局規劃[1]
虛擬資產專法將上路 資誠提點金融業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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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報導)
立法院6月三讀通過、7月正式公布的「虛擬資產服務法」,針對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建立特許監理架構,金管會正訂定9部子法,規劃2027年第一季完成。資誠企業管理顧問公司董事李春勳今天表示,虛擬資產借貸業務具有獲利潛力,已有銀行鎖定高資產法人或個人客戶試辦,成效不錯。
李春勳分析,專法規範7張牌照,包括交換、交易平台、移轉、保管、承銷、借貸、其他。若只做保管業務,單靠保管費可能要4、5年才能達到損益平衡;其中借貸業務獲利潛力最高,但主管機關初步規劃,金融業者申請平台牌照後1至2年才能申請借貸業務,因此初期仍會以移轉、保管等牌照作為基礎。
目前有5家銀行獲金管會核准試辦虛擬資產保管業務,發展方式各異,例如與VASP交易所合作、發行信用卡等,也有銀行針對高資產客戶試辦。李春勳指出,接下來家族財富管理、繼承等角度也是重要切入點。
穩定幣方面,李春勳認為,製造業者可能有發行台幣穩定幣的需求,因為穩定幣能隨時交易、移轉速度快且手續費更低。目前業界認為若要發行,可能以最有公信力的台灣銀行為主,台銀自去年即規劃推動黃金存摺代幣、黃金代幣等。此外,未來更多場景可能以穩定幣支付,例如日本機場已能以日圓穩定幣交易[2]。
資誠管顧金融產業服務執行董事陳念平、李春勳和協理林家平共同發表專文指出,傳統金融機構在虛擬資產市場的優勢是長期受監理所累積的信任、成熟的風險管理經驗與深厚的客戶關係[1]。金融機構最關切的問題可歸納為導入順序、技術選型、流程與控制三類,需要「事前」的策略藍圖規劃加上「事中」的流程梳理與控管調整[1]。
專文建議五項互相扣合的準備作業宜同步展開,布局架構應保留彈性,今日的保管與收付基礎應能承接未來的RWA、代幣化基金等新型態金融商品,而非為單一業務量身設計的封閉系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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