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宣布虛擬貨幣轉帳規則分兩階段上路
- 第一階段10月上路,先適用國內VASP間轉帳
- 第二階段2027年底擴及境內與境外VASP間移轉
- 轉帳金額逾3萬元須額外填寫生日及地址
- 接收方VASP須核對接收人資料
- 未依規定辦理可罰50萬至1000萬元[2]
- VASP公會已協助會員進行系統對接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今日宣布修正「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正式導入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建議的轉帳規則(Travel Rule),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預計今年10月上路,先適用於國內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之間的轉帳;第二階段擴及境內與境外VASP間的移轉,預計2027年底施行。
新制上路後,不論轉帳金額多寡,VASP均須取得轉出人與接收人的姓名及錢包資訊。若轉帳金額逾等值新台幣3萬元,轉出人為自然人時,須額外填寫出生日期及住所地址;轉出人為法人時,則須提供統一編號及登記地址。接收方VASP也須核對接收人資料,以強化交易可追溯性。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表示,台灣雖早在2021年即於相關辦法中訂定規範,但因各國法規差異、資訊系統傳輸規格不一等困難,尚未施行。去年9月公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VASP名單後,加上其他國家陸續實施,因此規劃推動。黃仲豪指出,目前全球109個國家中,已有83%完成Travel Rule立法,確實執行的占40%,歐盟、日本、韓國、美國均已立法實施[1]。
黃仲豪也說明,若國外VASP未實施Travel Rule,明年底後確實可能無法完成轉帳。新制上路後,VASP若未依規定辦理,將依洗錢防制法處分,罰鍰可達50萬元至1,000萬元[2]。
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VASP公會)晚間發布聲明稿,高度肯定主管機關採分階段實施的務實規劃。公會表示,已積極協助會員展開第一階段境內VASP間移轉的技術對接與流程優化,並同步為第二階段預作準備。個別會員的詳細實施措施,將由各會員業者另行公告。公會認為,隨著新加坡、日本及歐盟等主要金融市場陸續落實,台灣分階段導入此規範,不僅可與全球合規生態圈接軌,更能提升國內VASP業者的國際信譽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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