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院二審改判黃取榮6年、邱世元5年、吳尚雨3年
- 何仁傑由一審8年2月逆轉改判無罪
- 一審判決黃取榮10年、何仁傑8年2月、邱世元6年2月、吳尚雨4年
- 黃取榮收受中共約607萬元報酬,邱世元約221萬元
- 吳尚雨提供賴清德行程給邱世元,不知會傳給中共
- 全案可上訴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TVBS新聞、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前資深黨工黃取榮、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前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前外交部長吳釗燮助理何仁傑涉共諜案,台灣高等法院今(25)日二審宣判,4人刑度均較一審減輕,其中何仁傑逆轉獲判無罪。
高院判決黃取榮6年徒刑、併科罰金60萬元,沒收87萬元犯罪所得;邱世元5年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沒收45萬餘元;吳尚雨3年徒刑;何仁傑無罪。全案可上訴。
一審台北地院去年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判處黃取榮10年、何仁傑8年2月、邱世元6年2月、吳尚雨4年。黃取榮另併科罰金100萬元,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497萬元;邱世元併科罰金5萬元,沒收221萬元。
檢方起訴指出,黃取榮2003年赴中國經商期間被中共中央軍委會情報人員吸收,返台後於2017年吸收邱世元,2022年吸收何仁傑,並透過偽裝成「五子棋」APP的加密軟體傳送資料。黃取榮另透過邱世元找上吳尚雨,打探時任副總統賴清德出訪巴拉圭及競選總統期間的行程。吳尚雨在賴清德當選總統後仍任職於總統府,被查獲後才解職。
檢方查出,中共按季支付黃、邱數十萬元報酬,並透過地下匯兌匯回台灣,黃取榮收受約607萬元、邱世元約221萬元;吳尚雨、何仁傑則未查獲不法所得。一審認定黃取榮、何仁傑否認犯行,但證據充分;邱世元、吳尚雨偵審中坦承不諱。
(新增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8家媒體報導)
高院二審宣判後,國民黨團今(2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高院公開完整判決理由,並呼籲朝野共同推動國安司法透明化改革。黨團書記長林沛祥提出三項訴求:高院公開改判理由、法務部與司法院檢討國安案件偵審標準、建立重大國安案件判決公開制度[12]。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何仁傑一審判8年2月、二審無罪,法官認定何非黃取榮聯繫對象「大B」,但「大B」是誰、人在何處,判決未交代[12]。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回應,審級制度為所有人民而設,非為特定黨派,尊重司法判決,對個案沒有過多評論[11][9]。
高檢署表示,針對二審判決結果,將研議對4人均提起上訴[10]。
中央社報導,二審認定何仁傑無罪三大理由:一、黃取榮分析報告多引公開資訊,不具「非公知性」;二、何仁傑非黃取榮聯繫對象「大B」,黃、邱為向中共誇大情蒐能力時有虛構人脈;三、何仁傑業務與外交機敏文件無涉,僅為「人頭角色」[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