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妻與男同事發展不倫戀,多次開丈夫車載小王泡溫泉偷情
- 行車紀錄器錄下兩人鹹濕對話
- 丈夫曾向小王母親求助未果,最終心碎離婚
- 新竹地院判小王賠償25萬元,全案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竹一名人妻與男同事發展不倫戀,多次開著丈夫名下轎車載小王前往溫泉旅館泡湯偷情,車內行車紀錄器更錄下兩人鹹濕對話。丈夫發現後曾向小王母親求助未果,最終心碎離婚並向小王求償80萬元。
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人夫曾明確告知對方「阿玟是我配偶」,且同事皆知悉其已婚身分,縱使夫妻感情出現破綻,也不容第三人任意插足。法官審酌原告年收入約120萬元、名下財產總額約280多萬元,小王每月所得約7萬元、名下財產總額0元,並考量小王侵權行為期間、矢口否認且態度不佳等情狀,判決小王須賠償2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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