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公視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明定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從現行10.1萬元提高至15.15萬元,每名子女可多扣除5萬500元。此修正自今年起適用,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即可受惠。
財政部表示,此為因應少子化問題、配合行政院「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所提出的婚育家庭減稅措施。預估約237萬人受惠,稅損約80億元。
會計師指出,若為學齡前幼兒,第一子可再加扣15萬元、第二子再加扣22.5萬元,疊加後節稅效果顯著[2]。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則認為,政府除減稅外,仍須根本解決居住成本過高、工時過長等結構性問題,才能拉高生育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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