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協商通過婚育家庭再減稅方案
-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明年報稅適用
- 約237萬名未成年子女受惠,減稅利益80億元
- 軍公教農勞保等強制性社會保險保費比照健保全額扣除、無上限
- 法案若本月三讀,明年5月報稅即可適用
婚育家庭減稅新制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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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減稅社會保險保費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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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東森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20日進行所得稅法朝野協商,通過財政部提出的「婚育家庭再減稅」方案,扶養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明年5月報稅即可受惠。預估全台約237萬名未成年子女受惠,減稅利益約80億元。
此外,朝野立委提案將軍保、公保、教保、國保、農保、勞保等強制性社會保險保費,比照健保費納入保險費扣除額,且不設扣除金額上限,此案也依協商版本通過。
該法案若於本月完成三讀,明年報稅季即可上路。此減稅新政旨在因應總統賴清德倡導從「補助式育兒」升級為「公共支持式育兒」,減輕育兒家庭負擔,並盼提升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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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立法院院會2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
-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由10.1萬調升至15.15萬元
- 勞保等社會保險保費比照健保,不受2.4萬扣除額上限限制
- 6歲以下子女免稅額與學前扣除額疊加,首名可扣30.15萬元
- 附帶決議要求財政部檢討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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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9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院會2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正式完成立法程序,較前次朝野協商再進一步。
三讀條文明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扶養未成年子女免稅額由10.1萬元調升至15.15萬元,增加50%;勞保、農保、國民年金及軍公教保險等強制性社會保險保費,比照健保費不受每年2.4萬元列舉扣除額上限限制。兩項新制均回溯至今年1月1日,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財政部補充,若扶養6歲以下子女,免稅額可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疊加:第1名子女合計可扣除30.15萬元(免稅額15.15萬+學前扣除額15萬),第2名以上合計37.65萬元(免稅額15.15萬+學前扣除額22.5萬)[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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