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姓女大生造謠女師與多名學生發生女女戀及性行為
- 黃女向性平會檢舉,致女師遭解聘並失去國科會工作
- 刑事部分判刑8月徒刑
- 民事部分判賠100萬3110元
- 全案可上訴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南部某大學黃姓女學生因故對校內趙姓女講師不滿,於2023年至2024年間在校園內四處散布趙師與多名學生發生「女女師生戀」及「滾床單」等不實謠言,並自行擬具檢舉書向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檢舉,導致趙師遭學校解聘並失去國科會博士研究員工作。
台南地院審理時,黃女否認向同學說過相關言論,但辯稱檢舉內容是聽聞葉姓女同學所述。法院傳喚多名證人及葉女出庭,均證稱黃女在校園內大聲傳述此事,葉女更證稱與趙師僅為一般師生關係,從未交往。法院認定黃女明知不實卻在公共場合傳述,主觀上具有誹謗故意,去年11月依誹謗罪、散布文字誹謗罪分別判刑4月、6月,應執行8月徒刑。
趙師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因黃女行為遭解聘、失去工作,並因此失眠、體重驟減,需至身心科就診,請求精神慰撫金及薪資損失共120萬5190元。民事庭審理時黃女未出庭,法院依據刑事判決及趙女提出的薪資明細等,認定趙女主張為真實,判決黃女應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及收入減少70萬3110元,共計100萬3110元。全案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