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大生8個月內狂寄30封電郵騷擾男教授
- 內容從告白升級為分屍、吃掉等死亡威脅
- 曾到教授研究室門口倒可樂洩憤
- 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
- 廖女認罪但未與教授和解,未獲原諒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東森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一名廖姓女大生因迷戀授課男教授,在8個月內狂寄30封電子郵件,內容從告白、露骨性幻想逐步升級為死亡威脅,甚至揚言分屍、吃掉教授。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女自112學年度起修習A男教授課程,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7月18日間,持續寄送大量電子郵件給教授、助教及校內輔導老師。信件內容充斥示愛與威脅,她曾寫下「羨慕教授養的貓,可以咬他、被他撫摸、坐在他的大腿上」,並稱「沒放棄畢業前可以像貓一樣坐在你大腿上的渴望」[2]。她也以英文寫道「I get please from subjugating tall and large-sized guys like you」(我喜歡征服像你這樣高大的人)[1]。
隨著教授無意回應,信件內容越趨暴力。廖女在給助教的信中寫道「畢業前一定女上男下X爆他」、「我在心中拿刀子割他的臉,劃到無法辨識他是誰,劃完再X他」,甚至揚言「想殺掉你和老師,然後吃掉你們的身體」[1]。她也在哲學系學生LINE群組傳送「A男最好也去死」、「開學一定打死他」等訊息,指控教授因私心影響成績,法院認定構成加重誹謗。
除了電子郵件及訊息,廖女2024年4月29日還前往教授研究室門口傾倒瓶裝可樂,藉此表達不滿。法院認定此行為已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所稱反覆、持續跟蹤騷擾,嚴重影響教授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
法官審酌,廖女坦承犯行也曾有調解意願,但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未能與教授和解,也未獲原諒;另考量她受精神疾病困擾與其他背景,最終依觸犯跟騷、恐嚇及加重誹謗等罪,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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