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籲屋頂光電全面納管
- 強調安全與減碳不應被設定為對立
- 新建物強制裝光電條例8月1日上路
- 環團指應全面檢視屋頂違建與附掛物
- 以日韓為例,颱風國仍持續推動屋頂光電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颱風季將至,外界關注屋頂光電設備的掉落風險。台灣氣候行動網絡今日發布聲明,強調安全與減碳不應對立,呼籲政府將屋頂設施全面納管,並訂定清楚的維護責任與定期檢查制度。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預計8月1日上路,未來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大型新建物須強制設置太陽光電。上路前引發民眾對颱風強風、結構安全及消防風險的擔憂。
環團指出,相較於頂樓違建、鐵皮加蓋、廣告招牌等既有設施,合法屋頂光電已是少數被納入申請程序與結構安全評估的設施。若社會真正關切颱風掉落風險,應全面檢視所有屋頂與外牆附掛物,而非僅針對光電。
環團也以日本、韓國等同樣受颱風與地震影響的國家為例,指出這些國家仍持續推動私有建築設置屋頂光電,並透過制度設計強化結構安全與維運責任。環團認為,台灣地狹人稠,為滿足產業用電需求,下一階段勢必得依賴新建物裝設屋頂光電。
環團最後提醒,地方政府若一方面宣示2050淨零目標,另一方面卻不支持新建物一體化光電設計,政策恐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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