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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師工會籲導護回歸校內 勿讓教師肉身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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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導護台灣教育產業工會教師工會校園安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9教師工會籲教師導護回歸校內,校外由警察、義交接手
  • 教師未受交通執法訓練,也無權制止違規車輛
  • 工會援引高雄女教師遭闖紅燈車輛撞擊重傷案例
  • 蕭家怡批地方政府缺乏經費與追蹤機制,教師淪「免費人肉擋車牌」[1]
  • 工會提3大訴求:增專責人力、建立考核機制、退回校內導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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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中小學即將於9月1日開學,各校忙著排定交通導護輪值。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9個教師工會今(28)日聯合發布新聞稿,呼籲教師導護應回歸校內安全引導,校外路口應由警察、義交等專業人員接手,不應再以「參與行政工作」為由,要求教師到校外路口「肉身擋車」。

工會指出,教師職責在於教學、輔導、管教及參與校內教育行政,校內及校門口內側的安全引導屬生活教育範疇,教師責無旁貸;但校外公共道路涉及交通指揮與車流疏導,屬警政與交通主管機關的法定職權。教師未接受完整交通執法訓練,也無法定執法權限,面對違規車輛僅能無力勸導,一旦發生事故還需承受漫長的法律訴訟壓力。

工會援引去年高雄市鳳翔國中女教師執行導護勤務時,遭闖紅燈車輛撞擊導致重傷失能的事件,證明交通環境具高度不可預測的危險性,必須仰賴具備法定權限的專業人力及完善的工程設備才能化解。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蕭家怡表示,教育部雖多次發文要求清查校園周邊危險路口,但地方政府缺乏經費、專業人力及後續追蹤機制,導致學校填完報表後仍只能回頭要求教師輪值,繼續把教師推向路口充當「免費的人肉擋車牌」[1]。

工會提出3大訴求:教育部及地方政府應編列經常性專款,增置專責導護人力,並補助義交及警政協勤費用;建立「逐校、逐路口」追蹤考核機制,定期盤點專業人力實際進駐情形;各校排定新學期勤務時,應將教師導護範圍退回校園內,不再要求教師前往校外道路執行高風險的交通指揮工作。

台教產理事長郭彥成強調,教師並非排斥維護學生安全,而是要求落實專業分工;教師的專業在教育,不在交通指揮,政府應補足預算、專業人力及交通工程等制度缺口,不應再把校外交通安全責任與事故風險轉嫁給第一線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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