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姓工人元旦酒駕撞死老婦,遭起訴後移審台中地院
- 移審僅14天,陳男於4月27日因病身亡
- 台中地院以被告死亡、裁判對象不存在為由,裁定不行國民參審
- 被害人家屬已具狀請求公訴不受理
- 陳男酒測值達0.53毫克,老婦傷重不治
(綜合TVBS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工人今年元旦酒駕撞死老婦,全案依酒駕致死罪嫌起訴,原應由國民法官審理。不料檢方3月24日起訴、4月13日繫屬台中地院後,陳男於4月27日因病身亡,移審僅14天。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既已死亡,裁判對象不存在,繼續審理已無法彰顯國民法官法立法精神,且被害人家屬也已具狀請求公訴不受理。檢方亦聲請認為,若執意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將耗費龐大司法資源且顯不適當。法院最終裁定不行國民參審。
本案發生於今年1月1日中午,陳男在工地飲用含酒精提神飲料「保力達」後騎車上路,行經台中市烏日區一處巷口時,因酒後反應遲緩,從後方高速追撞穿越馬路的陳姓老婦。警方酒測值達每公升0.53毫克。老婦受有頭部外傷、顱內出血與顱骨骨折,經搶救仍於1月2日深夜不治。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