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男設局討債,在派出所前追撞致吳男重傷死亡
- 吳男四肢癱瘓,救治1年多後於2025年4月不治
- 檢方變更起訴法條為殺人罪,全案移至國民法庭
- 陳男曾拒不到庭遭通緝,法院裁定延押2月
(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29歲)因債務糾紛,2024年11月間設局誘騙吳姓被害人至中壢區普忠路一處洗車場,吳男察覺有異駕車逃離,陳男等人駕3車在街頭飛車追逐,吳男座車轉向普仁派出所方向欲報案,陳男竟以車頭猛力衝撞,致吳車失控撞上派出所前路樹。
吳男受有第一頸椎骨裂、第四到第五頸椎骨折脫位併脊髓損傷、外傷性氣胸等重傷,送醫後雖倖免於死,但四肢癱瘓、呼吸衰竭併呼吸器依賴,延至2025年4月3日傷重死亡。同車趙姓駕駛等友人僅受輕傷。
案發後桃園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陳男,陳男交保後於2025年1月17日準備程序庭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經通緝到案,今年5月29日起羈押3月。檢察官後變更起訴法條為殺人罪嫌,全案移至國民法庭審理。桃園地院考量陳男涉犯10年以上重罪,且曾有拒不到庭紀錄,有畏罪逃亡之虞,裁定自8月29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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