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歲遲緩童因早餐偷吃泡麵說謊遭表姊虐打
- 表姊逼交互蹲跳近3小時,童昏迷倒地
- 表姊傳「捶地大笑」貼圖嘲諷後未送醫
- 童全身21處瘀傷,搶救近2個月不治
- 一審判12年,表姊辯稱誤認熱衰竭上訴
-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12年刑期
11歲遲緩童遭表姊虐死 二審維持12年刑期
已沉寂2報告6篇4家追蹤自
二審傷害致死發展遲緩虐童高雄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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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鳳山一名23歲表姊受託照顧領有發展遲緩證明的11歲表妹(東森新聞報導為表弟),2024年元旦晚間因不滿表妹早餐偷吃泡麵卻謊稱吃吐司,情緒失控施暴。她先掌摑臉部,再持塑膠棍抽打頭部、背部,並逼迫半蹲、交互蹲跳長達近3小時,直到表妹臉色蒼白、雙眼翻白倒地昏迷。
表姊見狀未立即送醫,反而傳LINE給同居人稱「換不到氣缺氧」、「我想怎麼辦要死了」,並附上「捶地大笑」嘲諷貼圖。她將奄奄一息的表妹丟在客廳整夜,直到隔天上午8時許才送醫。院方發現全身多達21處新舊瘀傷,經搶救近2個月仍因顱內出血與腦髓壞死不治。
一審高雄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12年徒刑。表姊不服上訴,辯稱平時照顧付出極多,案發時誤認表妹是運動後熱衰竭才未及時送醫,請求減刑。高雄高分院認定「暴行不可功過相抵」,表姊明知表妹身體虛弱,且曾因體罰上過親職教育課,卻仍施以長時間高強度暴力,事後還有心情發嘲諷貼圖,顯見對生命的漠視,因此駁回上訴,維持12年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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