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警專生宿舍吸電子煙 校方記過函送

已沉寂
1報告8篇7家追蹤自
校園違規菸害防制法警專電子煙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警專生宿舍吸電子煙,校方記過1至2次並函送衛生局
  • 尿液檢驗確認無毒品反應
  • 網傳學生具特殊背景及幹部偏袒,校方查無此事
  • 校方重申對違法違紀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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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TVBS新聞、壹蘋新聞網報導)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針對近日網路流傳學生在校內宿舍吸食電子煙一事,今日發出聲明澄清。校方表示,該起違規事件發生於今年1月,學生在民權樓寢室內吸食電子煙,經同寢室友通報隊部後,校方立即展開調查。

校方指出,涉案學生經尿液檢驗確認無毒品(依託咪酯)反應,已依校規分別處以記過1次及記過2次處分,並將違規事證函送台北市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進行行政裁罰。

針對網路爆料指稱該名學生具特殊背景、曾威嚇同儕,以及校內幹部疑似偏袒或消極處理等說法,警專澄清,經訪談當事人、同寢室友及相關班級人員後,確認並無所指稱的爭議情事。校方強調對電子煙、毒品及違法違紀行為採零容忍態度,已安排專業諮商人員進行輔導,並將持續追蹤後續表現。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